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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一者 世上任何一种艺术都要以一种形式存在,或说以一种形式来体现美,哪怕是视觉的或影像艺术。那书法艺术以什么形式体现其艺术美呢? 这就不能不使人感应书法这种艺术形式怪奇,不能不令人琢磨,它的形式是怎么形成的?书法生长为纯艺术,今人创作无论有怎样的艺术自觉,也仍然只能以历史留下之体,从临习学会,花费一定的光阴,继而掌握这种艺术创作,从书体而言未见作何种创变。而古代书体的发现前从来不知有所谓字体哪种字体,新字体一种接一种地泛起并盛行开来。
可是到了如今,书法已不再为实用,只作艺术形式运用,而且都在努力寻求新面目,可是怎么也创不出新的字体来。另有今人写书体都来自古代,书者也从来不觉昔人造的字是“老一套”,依然乐此不彼以古为徒。也不是没有人想改变这一现实的想法和做法,可就是不见乐成的例子,却又说不出原理。我们不妨先放下文字,先弄清楚从视觉上让人发生美感的自然物象是什么?然后再来认识书法在哪一点上契合了这一点,使人们不能不认可它有美,是艺术。
篆书,李斯《泰山刻石》拓本局部人们一般只注意到许慎讲的以“六书”造字。实际上,汉字何以有篆、隶、草、行、正等差别字体?其形成的内在纪律是什么? 世上一切的文字都得经由书契才气成为可表音义的形式,可是为什么那些形式都不能成为艺术,独我们文字的书写能不知不觉生长成为艺术,你不认可汉字与此外文字在形式上有差别的特点,能让人发生美感。一个个用来表音表意的字,通过书写,自然发生了这种人们喜爱的审美效果。
这不是偶然泛起的个体现象,而是随书写越来越显着的效果,它促使人们在为实用的书写中,推测原理,寻求方法一这就逐渐有了书法艺术。昔人探索着以多种方法造出文字,探索着以越来越合适的工具器材举行书契,并随着书写需要和使用物质条件的可能,形成了差别的字体,并发生了它们的艺术效果。
直到如今,无论那些是在怎样条件下、以怎样方式方法发生的书法,都能让人从中感受到美,甚至使厥后人感应难以企及;那些在那种条件下泛起的字体、书迹,人们绝不觉其老旧、过时;历代人作艺术缔造,都必须老老实实以之为据,否则就无以言书。自然诸象有成形得势的纪律,书写者感悟到的自然生命的形体组成纪律作用于书的效果。
人要以一定形式表音、表意,也首先是从现实中获得的表示和启示。一音表一意的汉语,使人们很容易想到以一形来代表一音一意。比照人和一切动物,一个个都有形体的完整,虽然形体上,人、兽、鸟、鱼、虫各纷歧样,但基本形构一律是对称平衡,运动中基本形体发生变化,自身会熟练地调整,求得差池称平衡,绝无破例。
汉字书写发生差别的形象(左至右:王羲之、张旭、王铎)我们从古老的篆体顺次往下看,字体有多种,差别字有差别的笔画结构,可就是没有任何一字违背这一纪律。这就使据音义造出的汉字的每一个,虽不是现实之象的反映,又确都体现了现实种种生命形体组成所体现的纪律,这就使这种文字形式能通过一种既见运动节律又有力势感的书写,成了宛有生命的形象,人们认可书法是艺术。其实其所美的、认可它是艺术的,不就是这不是而似的形象吗?由于当初只作为表音表意的形式缔造,书写所做的也是在掌握形式,所以始终只以为书写就是在掌握一种抽象的形式,甚至当书写已泛起了日见富厚的审美效果,人们还以为这只是“形式美”,还在努力研究“形式美”。
造型艺术有两大类,一类是具象造型,一类是抽象造型。前者以现实中种种自然之象为反映依据,后者则只据自然之意理作主观的形象缔造。
二者各从差别意义上作形象缔造,各有差别的审美效果。对造型艺术的审美,实际都是对形式运用于艺术形象缔造中所体现的“人的本质气力富厚性”的浏览。
当人希望将现实之象准确生动地再现于画中难能却又做到时,人是以这一效果为美的;当越来越多的画家都能做到这一点,而且摄影技术已能轻而易举地生产出这种效果的作品时,艺术家仍在这样做,就不再是才气的显示,也就失去“人的本质气力富厚性”的意义,人就不以之为美了。反之,那种使用形象组成纪律,以书写技术缔造的“似与不似之间”的形象,给鉴赏者留下了想象余地。
这正是对鉴赏者审美能力的尊重,鉴赏者反以之为美。正如齐白石所谓“不似则欺世,太似则媚俗”妙在似与不似之间”。—以汉字为基础的书写,恰因文字有了生命形体组成原理和书写遵循了存在运动纪律,使书写由文字形式的掌握成了有生命意味的形象缔造,故不能不成为艺术。
首先,书法有与世上种种艺术组成相同的基本纪律,所以人们不能不认可它是艺术。可是作为艺术审美效果的掌握,每一步都有自己的特性。无论怎么生长,它也只能以在实用需要生长缔造的文字,当其形体可变化生长时,谁也阻挡不了它的生长变化;当字体创变的历史竣事,任何人有天大的艺术自觉,也不行能再作新字体缔造。其次,其用作艺术形象缔造的手段方法,仍只能是在历史的实用中形成的一次性书写。
每个书家在用笔上可以有自己的特点,却都限定在顺时而下的一次性运动中。其次、所有字体都是基于其时的实用需要和可能使用到的物质条件自然形成。
但已经形成的字体,无一不行以而且也只能以之作为纯艺术缔造的依据。即作为以缔造为特性的艺术,书法在艺术效果的寻取中,除了气势派头面目,其他任何方面都是不能变更的汉字有与世上一切文字差别的形式特点:—它不是自然之形,却必取自然生命成形之理。与自然之形比照:它不是而似。
这似乎是其不足,实际上恰是其所以能成为艺术的基础。毛泽东书法在审美心理上,人类不喜直白,而喜含蕴。民族审美心理上更有两个特殊的审美观点日“韵”、日“意”,都反映了这一特点。“神采”、“气息”、“筋骨血肉”都是其作为艺术形象的基本要求,但都只是“意味”。
这不仅不是缺点,反而是使审美效果更厚实深长的基础。因为这种效果正切合人的审美心理,能引发审美想象,又留有想象空间。书写所以为美的,书写所要掌握的,正是这些。书法之所以成为艺术,也正基于这一点。
认识书法这一形式,从基础说,就是为了规行矩步、老老实实抓住这一点,充实发挥它。华文字正为这种审美形象缔造提供了最理想的形式,世上一切文字都是代表一定音义的符号。
汉字除了在这一点上与一切文字相同外,更有一种为世上一切文字所没有的特点,其形式充实体现了自然界种种生命配合具有的形体组成纪律,每一个汉字都体现出这一点,书者无不注意掌握好这一点。所以在一心一意只为生存信息而书写时,书者只要有按感悟到的纪律举行的书写,所成之字,就会有生命形象之意,发生艺术效果。也就是说,书法之为艺术,首先是华文字提供了条件。
汉字之所以能作艺术形象缔造,关键在其是具有生命形体组成的内蕴。不知书法之为艺术就是缔造有生命的形象;汉字之所以能用作形象缔造,所据的就是汉字中有这一基础特点,而以为书法艺术的创作,只在求无根无据的“形式美”,实际上是还未弄清书法之为艺术的基础,还不识书法何以有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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